为了评价音乐舞蹈学院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促进人才培养各环节的持续改进,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上饶师范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修订)》(饶师院字〔2023〕87 号)和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依据
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及毕业要求指标点,针对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所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依据主要是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应届毕业生自评、教师及管理人员的评价。
二、评价负责人及分工
音乐舞蹈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教务办主任、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辅导员等。
主要职责: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组织辅导员向毕业生发放、回收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跟踪调查问卷,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专业负责人基于课程评价和毕业生自我评价撰写“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分管教学副院长组织召开会议,会同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开展“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审核工作。院长与专业负责人基于“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和毕业生自评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和提升措施,研讨并形成专业持续改进方案。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是本学院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及管理人员。
四、评价内容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包括:(1)“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直接评价,依据平时考核、期中考核、期末考试等各教学环节,计算各门课程达成度,根据每门课程达成度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度;(2)毕业生自评的间接评价,主要以调查问卷形式开展,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五、达成实施过程与评价方法
(一)前期工作
1. 根据学校要求,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认证修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各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制定各专业毕业要求及毕业要求指标点。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确定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支撑矩阵,将每个毕业要求分解为若干指标点,各指标点应可教、可学、可衡量、可评价,每个指标点有相应支撑课程。
2.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撰写形成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制定课程目标,厘清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之间的支撑关系。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之间的支撑关系、课程主要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评价方法等。
3. 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包括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其中,直接评价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课程考试等结果性评价,如:课堂表现测评、作业检测、单元测试、期中考核等过程性评价,技能考核、案例分析、设计展示、课程论文、专题报告、实验实训、学生成长档案袋等表现性评价,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践(实习见习研习)等综合性评价;间接评价是以问卷调查法展开的毕业生自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评价。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调查的对象均以教学班级的数据进行计算。评价值大于等于0.70 即为达成,小于 0.70 即为未达成。
4. 定性评价可作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参考,也可以赋权的方式与定量评价结合,综合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值。
(一)直接评价方法
根据《上饶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计算出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达成值,并综合得到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
对于每一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达成,由专业评价小组列出所有支撑该毕业要求指标点等级为H★和 H 的课程,首先按公式(1)计算各课程目标对所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权重; 然后按公式(2)计算该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度直接评价值。每一条毕业要求的达成值取该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最低值,计算结果作为该毕业要求达成值。
(备注:课程支撑程度等级赋值标准:H★=0.6;H=0.4 。i:支撑某一毕业要求指标点的第 i 门课程。)
举例说明1:高等级以上支撑专业毕业要求 1- 1 的课程共有 4 门, 每门课程对毕业要求 1- 1 的实际目标达成值见表 1,则毕业要求 1- 1 的达成度评价值为0.87。
表1 毕业要求 1- 1 达成度评价示例
| 课程1 | 课程2 | 课程3 | 课程4 |
课程支撑程度 | H★ | H★ | H | H |
课程达成值 | 0.92 | 0.86 | 0.80 | 0.88 |
课程目标权重 | 0.6/ (0.6+0.6+0.4+0.4)=0.3 | 0.6/ (0.6+0.6+0.4+0.4)=0. 3 | 0.4/ (0.6+0.6+0.4+0.4)=0.2 | 0.4/ (0.6+0.6+0.4+0.4)=0.2 |
毕业要求1- 1 达成值 | 0.92×0.3+0.86×0. 3+0.80×0.2+0.88×0.2=0.87 |
举例说明2:专业毕业要求1共分解为4个指标点,其各指标点实际达成值如表1所示,则毕业要求 1 的达成度评价值为 0.73。
表2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示例
毕业要求 | 项目 | 指标点的达成值 | 毕业要求1 实际达成值 |
1 师德规范 | 指标点1.1达成值 | 0.80 |
0.73 |
指标点1.2 达成值 | 0.75 | ||
指标点1.3达成值 | 0.73 | ||
指标点1.4达成值 | 0.90 |
(二)间接评价方法
各专业毕业生、教师及管理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1.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及内涵设计调查问卷。
2.请毕业生如实对自我的毕业达成情况进行评分,分数为 0 到 10 分。
3.请教师及管理人员针对毕业生的毕业达成情况进行评分,分数为 0 到 10 分。
4.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值,指标点达成评价值=学生自评平均分*权重(0.6)+教师及管理人员评价平均分*权重(0.4),毕业要求达成值=该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达成评价值中的最小值。
六、评价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每一届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周期为四年,即学生入学后,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在大四下学期,学生毕业前应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总体评价。
七、评价结果及运用
根据课程等直接评价、毕业生自评等间接评价,并针对每一条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地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形成《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
依照持续改进机制,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将《报告》及时反馈给专业负责人、各教学环节负责人,并用于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设置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等方面的持续改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于2022年09月起草,2023年09月修订)
音乐舞蹈学院